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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物业科职责



一、负责拟定物业科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不断完善物业科保障服务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广大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二、负责制定物业科的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日常工作动态,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物业科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物业科员工队伍素质。

四、负责物业科年度工作总结、年终考核工作。并对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服务质量检查。

负责学校校舍、教学生活用具、设施的维修任务,为师生创造舒适方便的教学生活环境。

、负责学校家属区房产管理,做好房产、各类服务设施维修项目论证、方案预审、经费预算和任务下达。

、负责家属区用水、用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的收缴工作

八、负责长春光华学院教职工公寓家属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