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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校实际制定本预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领导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校长)

  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校医、学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及协调处置。

2、医疗救护组: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将发病学生以最快捷的方式、途径送到医疗机构诊治。

3、调查配合组:配合调查。

4、善后处理组:做好发病学生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二、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一)报告制度

1、在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校长在收到该信息起1 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患病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报告的单位和联系电话: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431-84644199;吉林省教育厅:0431-89968387;120 急救中心;长春市疾控中心:0431-84634716。

(二)应急措施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及时送往医疗机构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2、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食品或可疑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等予以控制。

3、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封存所有食品及原料,食堂从业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4、在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和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做好学生及家长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和恐慌。

三、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学生,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总结报告

处理结束后,总结分析应急处理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